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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

岂止那三千万,任何慈善捐款都有选择条件!


任何慈善捐款都有选择条件的!

关于富人有条件捐款三千万,作为拉曼校舍的事件, 马华文棍不断的在玩偷换逻辑的概念。 更混的是, 居然有人赞成那诡论,说什么“慈善捐款不应该指定,如果不能的话,捐去给华教团体是一样的”.

放屁!!!

就算是少量的慈善捐款,每个人其实都在做选择。没有选择的话, 有些人宁愿不捐,以免肉包子打狗;又或是让自己不中意,影响往后的捐款意向。 比如说,把钱捐去红十字协会,而不把钱捐去来路不明的团体;有些人甚至根本不会考虑让第三者“转交”。 又或是把钱钱捐去Down Syndrome 协会等,也是一种选择。

这些选择, 定义上来说, 其实就是一种指定。当某富人指定三千万捐款,只能作为建校舍用途, 这和一个人选择捐款的去向团体, 性质是相同的。

马华公会的文棍费那么大的功夫,合理化来拒绝和抹黑那指定建拉曼校舍的捐款, 那背后的议程真的是不言而喻。 
何必忸怩,文棍何不就早点说马 :「断人财路,犹如杀人父母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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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source : wikipedia. Donation box ,Trinitatis Kirke, Copenhagen, Denmark. Author : Ib Rasmussen
楊善勇 :三千萬疏解房事不足
vs
文亞蘇(马华公会)真正的慈善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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